内蒙古艺术剧院京剧团前身内蒙古自治区京剧团是在内蒙古党委、政府及乌兰夫主席等老一辈革命家的亲切关怀下,于1960年8月15日在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成立的。京剧团的成立是自治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是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文艺方针在内蒙古文艺界的具体落实。多年来,京剧团坚持“文艺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活跃在祖国北疆的山山水水之中,牧区、农村、厂矿、学校以及茫茫林海和千里边防线上,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为在边疆地区发展国粹艺术鞠躬尽瘁。
京剧团历经多次整合、充实,汇集了强大的演出阵容,自成立60多年来,先后有近500余人在京剧团参加工作拥有一批国内外知名艺术家:李万春、吴彦衡、李庆春、李小春、鲍绮瑜、曹毅琳、吴荣喜、刘玉林、李克乃、孟祥洪、赵少勇、李继春,著名编导:赵纪鑫、李仲鸣、孙敬民、朱春来、贾世生、宋荣、王茂林等。京剧团建团后远赴罗马尼亚、匈牙利、德国、瑞士、比利时、荷兰、日本和蒙古国等国家演出,受到国际友人高度赞誉。
2005年京剧团被国家文化部评为全国“省级重点京剧院团”。
发展历程
建团初期的演出阵容以中国戏曲学校(现为中国戏曲学院)部分60届毕业生为主,还有部分先期由北京等院团抽调过来的演职员组成内蒙古自治区京剧团。
196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将包头市京剧团合并到内蒙古自治区京剧团。
1969年内蒙古东风京剧团合并到内蒙古自治区京剧团。
1972年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京剧团学员班,招收学员70余名。
1981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批准内蒙古京剧团在内蒙古地区招收32名学员并送北京市戏曲学校学习,毕业后返回到京剧团工作。
2014年京剧团编入新成立的内蒙古艺术剧院。更名为内蒙古艺术剧院京剧团。
历年成果
京剧团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文艺方针政策,竭诚服务人民。建团以来,相继上演了各流派代表剧目和现代戏,流派纷呈。还编创了大批反映祖国边疆革命和建设的新编剧目,在京剧界逐步打造出自己的品牌。其中《巴林怒火》《草原小姐妹》《气壮山河》《嘎达梅林》《北国情》《草原母亲》《大漠昭君》《大盛魁》等多出原创剧目,更是深受广大观众欢迎,并多次在全国汇演中获得奖项。
发展前景
内蒙古艺术剧院京剧团始终将传承、发扬京剧艺术作为院团发展的核心任务,守正创新,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号,展现新时代京剧人的精神风貌。近年来,京剧团通过打造阶梯式人才培养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预签演员并予以资助、建立人才培养基地等方式,广泛吸纳梨园新蕊,不断为祖国正北方,亮丽内蒙古的京剧事业开创新局面。